關于在全公司開展秋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專項活動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18-09-18 09:04:59 |
各基層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各項目現場規范運轉、文明施工,更好地向春節平穩過渡,公司決定開展秋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以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為底線,以有效遏制事故為目標,堅持項目部自查自改與總部督查巡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全面開展秋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努力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排查時間
自通知發布之日至11月15日。 三、排查范圍
全公司所有在建施工項目,重點是公司關注的工程項目。
四、排查內容
各基層單位、各項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重點是公司在6月份安全月檢查活動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和施工隱患,尤其是安全月活動中未檢查到的基層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月活動檢查情況通報的要求,舉一反三,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具體是:
1、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各施工項目經理是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正在施工的項目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檢查閉環管理機制;項目部要對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重點排查安全生產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公司各部門將加強跟蹤督查。
2、相關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各項目部要加大在建工程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重點部位、環節的監控及檢查:一是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作業方案及檢查驗收程序及資料是否齊全,安全網安全繩配置是否到位有效;二是起重機械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圍擋和警戒線的拉放是否合規,操作者是否持證上崗;三是各種電氣設備是否放置干燥處,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防雨措施及漏電保護器是否齊全可靠;四是氣瓶、油漆等?;肥欠駟为毚娣?、使用防火布等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器械是否配齊;五是施工現場孔洞臨邊的防范及警示標志是否齊全有效;六是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選址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避開滑坡、坍塌等災害地段,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3、高處墜落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各單位要根據住建部發布的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在高處作業專項方案編制、改善高處作業環境、安全專項費用提取使用、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強化高處作業技能培訓和提高安全防護標準化、工具化、定型化等要求,落實施工全過程防護是否到位,施工作業前是否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按規定審批,施工作業前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是否經驗收合格后進入下道工序。
4、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是否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有關規定,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員工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是否采用阻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防火間距、現場臨時消防通道、臨時消防設施等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電焊、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和用電操作規程;宿舍內有無使用大功率電器和私拉亂接現象。
5、安全資料收集整理措施的落實。安全臺賬的建立與記錄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本次排查工作的重點,更是各基層單位、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的主要憑證和落實安全責任的重要載體。各項目部要排查是否存在只注重現場安全管理,而忽視安全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的現象,現場安全過程資料是否準確規范、真實有效、完整齊全,是否有可追溯性。
五、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秋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公司安全總監任組長,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司安監部,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措施,并抓好落實。各基層單位也要相應成立領導班子,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工作。
公司要求各單位要認真重視該項工作,結合自身實際細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過項目現場周安全生產例會、每天早晨的站班會等形式,進行安全宣貫,切實做好每個施工節點的風險排查與管控,完善安全技術交底,規范收集和整理安全軟件資料,把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公司將在9至11月份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的方式,分別對相關項目進行督查。
特此通知
江蘇江安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附:相關部分施工安全規范及規定:
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
3、《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2);
4、《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GB51210——2016);
5、《建筑施工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276——2012);
6、《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37號令,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